(一)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支部、小组加入党的组织生活,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,不允许有任何不加入党的组织生活、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。党员如无正当理由,连续六个月不加入党的组织生活,按自行脱党处理。
(二)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,必须向支部请假。
(三)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,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,加入所在地党组织生活;外出半年以上的,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,加入所在地党组织生活。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,时间较长的,应建立临时党小组,按期开展组织生活。
(四)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,应按期回支部加入组织生活。因故不可回的,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、学习和事情情况。